政策性产品住房主要包含:共有产权房、自住型产品房、经济适用房及限价产品房等。
1、政策性产品住房的种类
1、共有产权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价格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产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定用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产品住房。
2、自住型产品房:改变性住房需要的产品住房。具备政策性住房和产品住房双重属性,但不是保障性住房。
3、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打折政策、限定建设标准、提供对象和销价格格,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具备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4、限价产品房:也称“两限房”,是“限套型、限房价”的产品住房。
2、政策性h3产品住房的特征
1、贷款:商业贷款首付比率较低
现在,商业贷款买房最低的首付款比率为:
普通住宅首套:首付款大于等于35% 二套:首付款大于等于60%
非普通住宅首套:首付款大于等于40% 二套:首付款大于等于80%
自住型产品房、两限房等政策性住房首套:首付款大于等于30%
公积金付首付款
购买北京行政地区内经济适用住房、限价产品住房及支付上述两种住房首付款,可一次性申请提取职工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个人储蓄账户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2、供应:第三供应有限制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获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不允许出售房子产权份额,因特殊缘由确需出售的,可向原分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申请,由代持机构回购。回购价格按购买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原因确定。回购的房子继续作为共有产权住房用。
经济适用房:获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子所有权证满五年后,产权人可以按市场价格供应所购住房,并应按政府规定比率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