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930新政之后,11月又有不少城市加大了限购限贷的力度。
大家先来回顾一下11月的政策动态
那样现在各城市的限购限贷政策到底如何呢?购房指南的小伙伴又一次呕心沥血地为大伙整理了新的表格。
下面就是大家的大全表了。
以时间倒叙来看11月又出的一些限购限贷新政,陆陆续续有政策变化的城市包含上海、天津、福州、南通、成都、东莞、武汉、深圳、杭州等,其中有的城市对于市场上调控比较宏观,所以也就先略过一下。
2016年12月全国限购政策大全表
既然是珍藏版,当然不会用太多的篇幅装一些没太多用处的内容。所以大家就单刀直入,直接看表格吧。
2016年12月全国限贷政策大全表
需要说明一下的是,南通对于限贷也有政策更新,之所以没网站收录到表格里面,是由于南通只不过重新讲解了一下公积金贷款的认定标准,并没比率变化。具体如下:
首套房的认定:家庭成员名下无住房记录,且近五年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记录的,同时本人想签订首套房保证书,购买自住住房的,可认定为首套住房。
南通住房公积金贷款中的住房状况认定调整后,对崇川区、开发区、港闸区变为认房又认贷。
二套以上房的认定:家庭成员近五年内有二笔(含)以上住房公积金还款记录的;家庭成员名下有一套住房记录,近五年内有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但该住房公积金贷款不是用于购买现在名下住房的,可被认定为二套以上住房。
二套房的认定:家庭成员名下有一套住房记录,且近五年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记录的;家庭成员名下无住房记录,近五年内只有一笔住房公积金还款记录;家庭成员名下有一套住房记录,近五年内有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但该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用于购买现在名下住房的。